释疑 | 佛教说众生平等,那么居士养宠物到底是不是犯戒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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狸之形状像狐,但体形较小、黑褐色、嘴尖、四肢短而爪锐利、尾长,常于夜间出外捕食小动物,即家畜、鸡、鸭、鹅等,亦常被害。性凶残,喜杀生。

猎人驯养后,因以捕杀其它动物。蓄猫狸,即等于杀生或教他杀,故受戒已的优婆塞、优婆夷不可以养饲。”

另有法师的解释是:“古德有一首偈子说:‘为鼠常留饭,怜蛾不点灯,自从青草出,便不下阶行。’我们可从其中领会到菩萨的慈悲心怀,其护生之念是多么的至切感人。

而蓄养猫狸,意在捕杀鼠类,这等于雇佣杀手,去损害其它的众生,大违慈悲之道。所以佛特制定此戒,凡受过戒的优婆塞、优婆夷,家中不可以蓄养猫狸以及猎狗猎鹰等会捕杀其它众生的动物。

若蓄养此类动物,便是犯了失意罪,不起堕落,不净有作。而且连带也有犯杀生罪的嫌疑。”

佛教最初并没有戒,后来信徒大量增多,素质参差不齐,佛门制戒,培养慈悲心和维护秩序。

“蓄猫狸戒”从字面上讲,养猫养狸是犯戒的。但对于戒律的理解,重在“旨趣”而不在字面。如果简单看字面意思,而不管戒律的本意,会让社会上的人觉得:佛家多管闲事,佛家有分别心(歧视动物)。

上面两位法师的解释很清楚:制定“蓄猫狸戒”的用意是防止间接杀生。反过来说:现代生活环境的城市家里,并无老鼠(不排除个别情况),则养猫不算犯戒;城市家里并无鸡仔(即便养宠物鸡仔也会分笼),养狗不算犯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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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行则有规。有的人并没有受持菩萨戒,却被告知养宠物犯戒,这是小题大作。

网上有篇忏悔文章,作者是一个刚皈依佛门但没有结婚的女生,也没有受五戒,却忏悔自己跟男朋友亲昵了而犯了“邪淫戒”,非常非常自责。这是对邪淫戒的误解。才刚学佛,不但没有得到些微的解脱,反而背上了“自造”的沉重包袱。“曲解如来义,三世佛喊冤。”任何团体或宗教制定戒律都是讲道理的。

如果一个女生没有入伊斯兰教,则把脸露在外面不算犯戒。如果一个小伙子不是部队的士兵,则晨起未把被子折叠成方形就不算犯戒。

佛家的戒律,一是修定的需要,一是维护秩序的需要,一是养育慈悲心的需要。对于不同层次的皈依人有不同的要求。

在家居士有三皈戒、五戒、八关斋戒、在家菩萨戒;出家人有沙弥(尼)戒、比丘(尼)戒、菩萨戒。越往后要求越高。

佛教非常开放,也非常科学,没有强制性,没有迷信。受什么等级的戒律,完全自愿。受三皈戒后,没有强制必须受五戒,即便受戒(如五戒或更高的菩萨戒)了,实践中感到受持不了,还可以退掉。

解除的方式非常简单,跟师父讲可以,跪在佛像前讲可以,跟居士或任何出家人讲可以。

然而,佛家有四个根本戒(性戒)是没有商量的,皈依佛门就必须受持,没有皈依佛门也应该受持。

所以,什么叫守戒?就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。哪四个根本戒呢?杀、盗、淫、妄。杀人是要偿命的;盗窃是要犯法的;强奸是要坐牢的;诽谤是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。

有爱心的人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。这是大慈大悲的体现。现在有的寺院也养狗,只不过寺院养的不是宠物狗,而是看家狗。但是,反对寺院养咬人的恶狗,寺院养狗往往给信众带来烦恼甚至伤害。

台湾有位修行很高的法师,收养了三条流浪狗,法师不但给狗治病,还组织居士成立“狗粮队”负责筹狗粮,当然更负责让这些狗沐浴佛光,乃至送这些狗往生善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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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已经有宠物的居士,不必因“蓄猫狸戒”烦恼,只要保证不出现猫狗吃老鼠和鸡仔就好,且不说养宠物的居士很少是受了菩萨戒的,更何况,居士主人可以带着宠物一起修行念佛。不要以为宠物不懂佛,能到学佛人家里来的宠物都是有佛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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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文编辑/小夏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